中山二院一团队“集体患癌”,二甲苯惹的祸?WHO:不是人类致癌物

新浪非遗
来源:诚君健谈
中国科协呼吁彻查中山二院实验室安全?
呵!“中国科协”也来凑热闹。
然而,“科协”这次的热闹凑的一点都不科学。
“科协”这一次,除了“播放”了网上流传的阴谋论外,不过举了一些实验室工作人员由于个人操作不当造成感染病原体的“实验室安全事故”的例子,就呼吁彻查实验室安全?
玩笑呢。
二甲苯惹的祸?不是人类致癌物
我在中山二院一导师团队多名学生“集体”患癌,是实验室的问题吗? 一文中已经介绍过,基于目前有关癌症发生的理论,像网传的中山二院实验室试剂暴露导致多人集体患癌的可能性根本不成立。
目前,网传的致癌的试剂是二甲苯。
早在1982年,世卫组织旗下的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就曾经发表过有关苯和相关化合物致癌性的专论;

到1988年又补充了部分流行病学和实验证据,得出结论认为:
苯,属于人类1类致癌物,有充分的证据表明苯对人有致癌作用,主要是可导致造血系统的癌症;
甲苯和二甲苯,被归类于人类三类致癌物,即没有证据证明对人类有致癌作用;尽管有证据表明实验动物体内高浓度的甲苯和二甲苯具有致癌性。

这方面另一家国际权威机构,美国国家环境保护局将混合二甲苯(二甲苯有间二甲苯、邻二甲苯和对二甲苯等多种结构)归类为人类致癌物D组,不认为二甲苯对人类具有致癌性。
实验室环境下二甲苯的暴露
生产和生活环境下,苯,甲苯和二甲苯等化合物主要通过吸入暴露。
这些环境下的暴露是明知有暴露,而不得不暴露。
实验室环境下就不同了,实验人员并非不能不暴露。
而且,含二甲苯的试剂既不好吃也不好喝,实验室人员总不至于猎奇去偷吃偷喝这些试剂吧。
以通常可能的吸入暴露来说,无论是苯、甲苯还是二甲苯就具有强烈的刺激气味,只要稍有泄漏,工作人员都可以第一时间察觉到,因而根本不可能大量吸入。
如IARC所示,二甲苯根本不是人类致癌物;即便动物致癌,也需要体内达到很高的浓度。
实验室环境下,实验人员如何才能让自己体内的二甲苯浓度高到可以导致动物致癌的浓度呢?
我想不出,也许中国科协可以。
PET/CT放射暴露致癌?
网传的另外一个可能的致癌因素是,实验人员在给实验动物进行PET/CT检查时的放射性暴露。
这就跟不可能了。
尽管接受PET/CT检查的确有相当剂量的电离辐射放射性暴露。
基于电离辐射致癌的线性无阈理论,只要存在电离辐射暴露,无论剂量再小,都有致癌的可能。
因此,病人接受PET/CT检查,在理论上的确存在一定的致癌风险。
但是,PET检查的放射性是注射到受检查的任何动物体内的放射性核素(通常是F18)发射的正电子湮灭发生的能量为511千电子伏特的方向相反的成对的γ光子,因此,属于一种γ射线的内照射;
而CT的放射活性是由X射线发生器产生的X射线聚焦照射到受检人员和动物体内的。
作为检查人员,接受的仅仅是这两种放射性的“侧漏”,剂量相当有限;而且,检察人员也都佩戴全副武装的防护设备(非常厚重的铅衣和铅眼镜),可以进一步极大限度地降低放射性暴露。
如果,短时间内给实验动物进行PET/CT检查的放射性暴露就能让一个实验室的年轻人“集体患癌”,那么,全世界终生从事核医学和放射科工作的人员,不得都死于癌症?
因此,接受PET/CT放射性暴露而导致“集体患癌”的书法更是子虚乌有。
涉事实验室早拆除?OR 仍有人员在实验室正常工作?
另有传言称,涉事实验室遭到了拆除。
这种说法更是可笑。
这些人认为,搭建科学实验室是玩积木呢,说拆除就能拆除?
与之相对应的,有记者发现,涉事的实验室不仅没有被拆除,相反,仍有实验人员在其中继续从事实验工作。
也就是说,对于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来说,目前的网络传言毫无厘头,根本不需要搭理。